根據《貴州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延期工作的通知》(黔建建通[2011]148 號)等相關規定,貴州建筑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所需人員和資料如下:
一、所需人員
1.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需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為申請企業在冊職工。其中項目負責人應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證,數量不少于建設部《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標準》規定的項目經理數量。
2.特種作業人員:電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號司索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應持有相應的操作資格證書,其工種與數量應符合企業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以及企業資質等相關要求。
3.安全總監:設置安全總監的企業,安全總監為企業主要負責人,應有工程類高級技術職稱(總承包三級企業安全總監可為中級技術職稱),并經安全生產考核合格,持工程類高級(中級)職稱證書。
4.安全監督員: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現場安全檢查人員應持有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頒發的“貴州省建設工程安全監督員合格證書”,現場檢查應有兩人及以上,并在檢查報告上簽字和注明安全監督員證書號。
5.送延期申請資料人員:應持有本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且為申請企業在冊職工。
二、所需資料
(一)不需要重新審查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
1.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申請表:3份。
2.企業相關證書復印件:建筑施工企業工商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正、副本)以及"三類人員“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復印件1份(證書原件核驗后退還)。3.項目負責人相關證書復印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項目負責人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及其在申請單位的注冊證書復印件1份(證書原件核驗后退還)。
4.特種作業人員證書復印件:本企業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復印件1份(證書原件核驗后退還)。
5.違法違規情況報告(如有):申請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若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但尚未達到對其安全生產條件進行重新審查的,應提交違法違規情況報告,并附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處理意見和整改資料。
(二)需要鈍價新齔治審侒嗮朣失查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
1.不需要重新審查的企業所需的全部資料:即上述四項資料。
2.主管部門出具的安全檢查報告:主管部門應隨機抽査申請企業在建項目安全生產狀況,并出具安全檢查報告。
3.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包括企業各部門、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備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等。
4.保證安生產所需資金投入的證明文件:企業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的管理辦法或規章制度、年度安全資金投入計劃及實施情況,并提供有效期內安全防護用品采購、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等安全資金投入的支付證明。
5.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情況的相關資料:企業設置安全部門的文件以及安全部門人員的任命文件、機構職責等。
6.企業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年度安全培訓教育材料:培訓計劃、培訓記錄、培訓教材、培訓考核記錄等企業參加工傷保險和7.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有關證明資料:參加上述兩項保險的管理辦法,以及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企業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證明和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有效憑證復印件。
8.施工特種機械設備檢測合格證明:塔式起重機、施工電梯等施工特種機械設備有效期內檢測合格證明復印件等。
9.職業危害防治措施:針對可能導致的各種職業病種類,制定的預防措施以及為從業人員發放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辦法和臺帳等。
10.重大危險源的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企業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等建筑施工重大危險源的檢測、評估、監控措施以及應急預案制度等。
1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名單以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清單和采購發票復印件:如有生產安全事故,還應提交事故結案批復和事故調查報告復印件1份(原件核驗后退還)。
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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